国展中心市场监管指挥部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国展中心市场监管指挥部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1.0417万元,采购人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1.0417万元;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展中心市场监管指挥部室内装修工程项目;
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001国展中心市场监管指挥部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的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报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或通过电子邮件(sunjianfeng@shzfcg.cn)领购比选文件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下午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2025年08月05日下午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七、 其他
1、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劳动合同。
Ø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人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sunjianfeng@shzfcg.cn)领购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报价人同时发售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报价人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报价人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报价人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Ø报价人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3、报价人购买比选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比选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
联 系 人:王虞生
电 话:64220000-2868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 系 人:孙健峰、戴怡乐
电 话:021-62091273*8007